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资料图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
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 投票: 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 券交易 所系统和 互联网 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1)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详见附件三),并与上述文件一并交到公司(信函或邮件请于2023年1月3日16:00
时前送达或发送至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 记 时 间 : 2022 年12 月30 日 及2023 年 1 月3 日 , 上 午 9:00—11:30 、 下 午
(5)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武汉联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联 系 人:许树良、许怡
电 话:027-8792 0211
邮政编码:430205
电子邮箱:zqb@linkteltech.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月4
日下午14:00召开的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若对表决权的方式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行使酌情裁量权,有权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按照自己的意愿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该列打
勾的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
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证件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帐号
股东持股数量
股东联系电话
股东联系邮箱
股东联系地址(邮编)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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